查看原文
其他

“十三五”必须理性地促使医保制度走向定型

2015-12-14 郑功成 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
郑功成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十三五”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异常关键时期,其根本任务就是要理性地促使全民医保制度走向定型,而定型的中国医保制度必须符合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围绕这一目标与方向,“十三五”的医保改革关键词应当是“整合”、“高效”、“法治”,具体而言,应当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加大推进“整合”的力度,完成“整合”的任务。
  
  包括:  
  一是尽快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是确保城乡居民在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享受公平权益,并从根本上解除疾病医疗的顾之忧的必要举措。在有条件的地区,还应当明确鼓励居民基本医保与职工基本医保制度进行整合。
  
  二是稳步整合医保制度与生育保险制度,同时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整合医保与生育保险是符合这二项制度共同规律的,也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任务,而护理保险是我国进入快速老龄社会的内在要求,通过这种“减”与“增”的做法,将使我国的医疗保障及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是尽快整合医保管理体制,实现一部门集中统一管理。这是确保医保制度顺利、高效实施的组织保障,从各地调研的情况来看,无论是人社系统还是卫生系统,都认为不能再停留在部门分割管理的体制下,而是宜由中央根据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及各地整合的经验,尽快明确医保的主管部门,并推行行政问责制。
  
  四是尽快整合经办机制。建立能够真正对参保人负责并能够切实问责的统一经办机制是医保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目前的混乱格局有必要尽快厘清。
  
  第二,要在提升医保“效率”上下足功夫,做大文章。
  
  没有效率的医保制度安排是不可持续的,医保制度中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对立面,公平中应当包含效率,而效率必定有利于促进公平。在这方面,任务有六:
  
  一是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让医保责任得到更加合理的分担。如适当均衡雇主或政府与参保人的缴费负担、让退休人员逐步承担缴纳医保费用的义务,将是提升医保制度效率的必由之路。
  
  二是提高统筹层次。在“十三五”期间应当全面、真实地实现市级医保统筹,鼓励向《社会保险法》中明确提出的省级统筹方向迈进,这是增进地区公平并提升医保基金在更大区域范围内使用效率的必要举措。
  
  三是化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必须充分认识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违背医保基本规律的制度设计,它在实践中的低效率不仅影响了制度的良性运行,也给管理带来了巨大难题,因此,应当尽快通过新的改革措施来化解这一负面“资产”,如停建新的个人账户,将原账户基金用于购买大病保险、护理保险等,将使整个制度的效率得到提升。
  
  四是全面强化对医保、医疗行为的智能监控。必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对整个医疗行为的智能监控来实现对医保基金运行的监管,以此达到杜绝医疗浪费、禁止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这不仅是提升效率的需要,更是维护制度严肃性的需要。
  
  五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激励医疗方、参保方共同节约医疗成本。在这方面,以强制首诊制为基点,与医疗方协商制定医疗行为准则等将是必要的。
  
  六是在厘清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必须澄清社保与商保界限模糊的认识误区,让其各居其位、各显所长、各尽所能,真正构建两个层次的完整医保体系。
  
  第三, 加快立法进程, 建设“法治医保”,真正形成良法善治的新局面
  
  良法善治的前提是法制健全,核心是建设法治医保,基础是增强法治观念,途径是可操作、易操作,保障措施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医保法制就是要形成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等构成的完整的医保法制度体系,以及立法与执法、执法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有效体系。法治医保要求对涉及医保的各个环节、各种行为实行全面依法治理。为此,应当在“十三五”期间早日启动对《社会保险法》的修订,消除不合时宜的概念与名词,细化并强化对医疗保险的法律规范;同时,尽快制定医疗保险方面的行政法规,将法律、法规条文的规定细化为具体的政策与行动方案。
  
  第四,强化“三医”联动,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我国的医改确实已步入深水区,伴随各项新政密集出台,改革也进入了十分关键的制度定型期。但因路径依赖和分割推进、分散试点,医保、医疗、医药“三医”之间始终未能实现有序、有机联动。改革措施不协同,时间节奏不同步,正在耗损着资源与效率,消减着医改“红利”,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因此,“十三五”期间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三医”不联动的局面,国家尽快选定相应的市开展“三医”联动综合改革试点,以便通过集中攻关,确保同一地域同步推进医保制度优化、公立医院改革与医卫资源合理配置、医药价格放开与市场规范监管,并完善协同配套措施,真正实现“三医”良性互动。
详见
《中国医疗保险》2015年第12期
如果您想订阅本刊、查阅最新发刊信息及精编内容,或向我社投稿、与我们取得联系等,请在微信公众号界面使用底部菜单功能。
相关阅读:《“十二五”医保改革留下的三大短板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